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切实控制和降低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近日,宿迁市制定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是指该市范围内改革改制、公共事业、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等方面,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容易引发舆情风险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前,必须对可能引发的舆情进行先期研判、先期预警。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重在化解的原则。
重大事项舆情风险实行分级评估。Ⅰ级评估适用于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范围内自行实施的重大事项。Ⅱ级评估适用于涉及多部门,由市分管领导牵头开展的重大事项。Ⅲ级评估适用于涉及全市范围多区域、多部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对评估结果为“较小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7个工作日内,针对评估出来的风险隐患,制定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预案。对评估结果为“一般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对重大事项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并制定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调处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参照《评估报告》审批程序报批。对评估结果为“较大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对重大事项实施方案进行重新制定,并对新制定的实施方案重新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待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