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等十部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从规范法律服务的主体、依法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实行代理人(辩护人)资质开庭前审查验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活动、明确公民代理条件、严肃执业纪律等五个方面对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提出了27条明确的意见。
意见重点严格规范公民代理行为,实行公民代理申请、公民代理告知和公民代理审查制度。明确了从事公民代理的人员范围、必须向诉讼、仲裁机关提出的书面材料要求,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审查告知责任和程序要求以及公民代理的禁止性规定。
十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查处反馈机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对违法违规的法律服务行为,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手整治查处,着力净化盐城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