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妥善安置人户分离的帮教刑释对象
2013-11-18 09:23: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期,苏州市司法局出台《人户分离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从而解决了人户分离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难题。

  《办法》规定,对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刑释解教人员,如在居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能继续保持经常居住状态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应由实际居住地安置帮教机构管理,户籍地安置帮教机构予以配合。对委托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户籍地安置帮教机构应向实际居住地的安置帮教机构提供其安置帮教的相关档案,而实际居住地安置帮教机构应在收到委托帮教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0日内出具是否接受委托的意见。对不在原户籍地、居住地不清且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户籍地安置帮教机构应及时组织查找,当地公安部门应予配合,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发生,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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