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坚持把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夯实维稳根基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行司法调解人员进驻公安派出所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自5月份运行以来,全市驻所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80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126起,成功化解不安定因素65起。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6.1%,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0.1%。有效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构筑了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搭建矛盾纠纷调解新平台。牢固树立“平安建设的重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的理念,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市情警情,主动沟通协调,倾力服务基层,针对基层派出所矛盾纠纷多、调处难度大,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工作发展的难题。全市主动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将司法调解室建在派出所,做到调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公安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会商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共同出台《关于实行司法所调解人员派驻公安派出所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区3个派出所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开始在市区44个派出所全面推行司法调解员“驻所制”。
二是加强工作保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调对接”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列为全市年度政法综治重点工作。朱民市长指示:该项工作要务求实效,在如何真正筑牢“第一道防线”上把文章做好,做得更加精彩。市财政专门拨款300万元专项经费,解决市区云龙、鼓楼、泉山、开发区、新城五个分局44个派出所、94名人民调解员工资问题。市公安局自筹200余万元,为每个驻所调解室设立单独办公用房,配齐电脑、桌椅、档案柜、电话、空调等办公设备。同时,投入800余万元,为所有社区民警、巡逻民警配齐执法记录仪、警务通等单警装备,在先期处置矛盾纠纷警情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到了“五统一”,统一悬挂“徐州市司法局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牌子,统一上墙公开调解室组成人员姓名、照片以及工作流程等制度,统一印制《调解情况登记薄》等工作台账,统一调解员工作制服,统一佩戴徽章。
三是抓好重点环节,确保“公调对接”高效运转。在接处警环节,对各类矛盾纠纷警情,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能现场调处的现场调处,做好记录;现场调处不成的,第一时间走访群众、固定证据,为事后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纠纷移交环节,由民警负责填写《矛盾纠纷调解移送情况登记簿》,经值班所领导审核同意后,连同证据材料一并移交驻所调解员,做到移交面对面、无缝隙。在调处化解环节,教育广大调解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驻所调解员提前介入接处警工作,与民警共同取证,力争使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调对接”影响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公安局与市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驻所调解室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组成联合工作组,协调相关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做到“定员、定方法、定要求、定时限”,确保尽快化解,不留隐患。建立排查报告机制,驻所调解室在做好110报警及群众上门报警等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根据矛盾纠纷季节性、行业性、地域性特点,积极协助社区民警不定期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力争对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建立了跟踪回访机制,每月底,驻所调解员对调处结案的民事纠纷进行回访、记录,了解掌握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跟进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纠纷重新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