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作为综合协调部门,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联系各方的枢纽,工作千头万绪,如何发挥综治办的职能作用,实践中徐州市铜山区坚持工作有计划 、落实有措施 、行为有准则、服务有创新 、胸中有大局的“五有原则”,推动全区综治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做到工作有计划。计划先行是做任何工作的前提,是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一是全年计划坚持统筹兼顾。每年初制定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的年度工作计划时,立足发展了的新形势和变化了的新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综治委出谋划策,多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坚持有据、有理、有序,每一年的综合治理重点投资项目基本都能一次性通过,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和重点项目工程,并从区财政资金上予以保证。二是季度计划坚持突出重点。综治办每季度初都召开一次各镇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会议,安排一个季度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三是月度计划坚持具体明确。每月坚持通过召开各镇(街道)分片调度会、一对一约谈等形式,促进基层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每周计划坚持责任到人。几年来坚持周一办公会、每天晨会、工作日报表等形式,督促综治办各项任务完成。我们始终坚持当月事情当月完,本周事情本周完,每天事情每天完。
二、坚持做到落实有措施。综治办的工作多数是难题、怪题、其他部门不愿意办的或办不好的事情,这就需要综治办在落实工作中善解难题,有办法,有思路。
一是勤于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分析。其一是吃透上情。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找准上级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相吻合的切入点。其二是摸清下情。组织综治系统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采取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多跑点,多接触群众,多掌握第一手材料,听取群众的意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其三是研究实情。注重分析和把握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针对综合治理工作现状,提出分类指导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善于牵头协调,注重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的活力在于发挥协调作用,协调中我们坚持做到:其一是服务不添乱。在协调有关部门工作时,坚持依法依理、中规中矩,揽事不揽权、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其二是解难不添忧。不能一有问题就上交,一见困难就绕道,甘于为基层遮风挡雨,分忧解愁。其三是成事不误事。敢于面对矛盾,善于化解矛盾,注重工作的预见性,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把矛盾控制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敢于动真碰硬,注重督导检查。督查督办是确保综合治理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一环,敢于督办、善于督办是综治办的基本职责和要求。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三围绕:其一是围绕重点督办。围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点项目,督查有关部门、有关镇的落实进度。其二是围绕难点督办。围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有关镇落实解决措施。其三是围绕热点督办。围绕一个时期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督查督办有关部门、有关镇的工作效果。每次督查坚持做到事前有预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反馈。
三、坚持做到行为有准则。我区综治办的行为准则有三,一是处事公正。综治办在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事情中坚持从大局出发、从事业出发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偏见,不报个人恩怨,不以个人好恶为准,始终摆平心中的秤杆,做到客观公正。二是工作务实。坚持据事情、讲实话、干实事、创实绩、求实效,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扎扎实实干好工作,不蜻蜓点水,不做表面文章,以扎实的工作、诚实的作风赢得各方的肯定。三是讲求效率。工作中我们倡导强烈的时效观念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不敷衍,不留工作过夜,立说立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事快办。
四、坚持做到服务有创新。一个地方的综治工作只有创新才有活力,我们的创新工作重点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来丰富我区的工作实践。一是开展基层服务创新。通过在全区村级综治办建立“三老工作室”和社会管理服务站、在镇级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在区级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来提高政法综治工作服务群众的水平。二是开展基层管理创新。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业务标准化建设,推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区镇两级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研发三色预警分析研判系统,构设平安联动网络,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创优。三是开展基层防控创新。几年来,围绕防控体系建设,综治办牵头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心警务室、户村接警系统、技防镇提档升级、平安法治志愿者协会等重点建设项目。
五、坚持做到胸中有大局。综治办人员少事情多,职权小责任大,工作上容易受到一些委屈和不理解,这就要求综治办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全局的观念、宽阔的胸怀,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工作中我们要求综治办人员练好内功,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综治办工作人员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和锻炼,增强工作主动性,改变综治办在别人心目中被动应付、照抄照转的印象,以超强的工作责任和超强的工作作风,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要求综治办的服务,应是积极主动的服务,而不是被动的服从,应是开拓性的工作,而不是消极的应付。三是强化实绩意识。要求综治办工作人员通过务实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面对面的指导工作,实打实的解决问题,并在实践中使自己得到锻炼和提高。让领导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