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三级社会管理平台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2013-05-17 16:54: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提出的“六个注重”新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置于“两个率先”总体布局中来谋划推进,把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作为“十二五”时期重点实施的“八项工程”之一来抓,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示范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人口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固本强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络综合管理“六大行动计划”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治省水平、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管理绩效“四个位居全国前列”的目标。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研究制定了《全省政法综治部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方案》,提出以实施矛盾纠纷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十五项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六大行动计划”;制定《省政法综治部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提出以60个具体项目任务全面落实“十五项攻坚行动”。为了扎实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把2012年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确定了年度重点推进的30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任务,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措施的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加强源头治理、深化综合治理、推动共同治理、抓好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措施落实,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上取得了新进展,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新成效,在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上取得了新进步,全省社会稳定形势持续向好,2011年综治工作绩效位居全国第一,公众安全感连续第9年位居全国前列。“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得到完善,全省上下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浓厚氛围;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有效提升,实现了源头治理与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的有机衔接,社会领域的一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去年调处成功矛盾纠纷66.9万起,今年上半年调解31.2万起,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保持在全国20位以后;公共安全体系得到加强,打造了“技防江苏”品牌,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省刑事案件稳中有降,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在连续9年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又下降3.4%,安全生产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强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施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以推行,发放流动人口居住证600多万张,“三集中”公寓居住面积达3000多万平方米,入住人口658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一批综合性的管理服务基地,形成了社会化的帮教、安置、救助体系,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9.98%,安置率达98.50%,重新犯罪率仅为0.62%,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6‰,继续保持全国最低,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下降5.36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全面开展,承担服务管理员工的社会责任得到规范,全省85.9%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信息网络服务管理措施有效落实,推行集监测、研判、预警、处突、引导于一体的网络管理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组建了3万多人的网评员队伍。江苏省社会管理这些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管理平台。

  一、把三级社会管理平台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全力部署推进

  江苏省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把三级社会管理平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建立三级平台是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社会管理的创新,主要是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形式和具体的人员予以落实。只有建立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和组织体系,社会管理的理念思路才有实践者,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才有落脚点,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运用,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才能真正落实到基层。其次,建立三级平台是整合力量资源的需要。长期以来,社会管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同一类型的社会事务、同一事务的不同时段被分割于不同部门的管理之下,各部门各自为战的问题较为突出,相互之间管理信息不通、工作缺乏协调配合,使得社会管理中大量存在缺位、不到位的现象,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降低了群众满意度。建立三级平台,可以有效地整合分散于各个部门的管理力量和资源,实现服务管理效能最大化。第三,建立三级平台是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的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也主要集中在基层。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两大方面。社会管理基层组织,主要是县(市、区)以下的社会管理组织。建立三级平台,既有利于发展壮大社会管理基层组织,也有利于更好地落实社会管理基础工作,从而保证和促进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加强。

  基于上述思路,江苏省对三级社会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一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固本强基行动计划”。推动基层党委政府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放到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来,把三级社会管理平台建设作为“固本强基行动计划”最重要的任务来抓,明确建立三级平台是党委政府的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为三级平台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和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二是省综治委实施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省综治委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对三级社会管理平台建设进行统一部署,提出规范性要求,明确三级平台建设的目标定位、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阵地、装备设备、运行机制、工作制度等,并推行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扁平化等方法手段,促进三级平台建设的规范化,推动形成系统完善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三是实行项目化推进。把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组织架构建设列为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点项目,按照“目标阶段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逐一制定目标任务,逐一制定实施方案,逐一制定保障措施,逐一落实项目资金,明确完成时限,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三级平台建设任务。

  二、探索建立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形成区域社会管理的枢纽性平台

  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是整合县级各部门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而建立的实体性工作平台,承担对区域内社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的任务,统一调度安排各相关部门的社会管理力量资源,在区域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一是组织架构上突出整合性。县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由综治委负责组织领导,由综治办负责牵头协调,进驻中心的单位分整体进驻和部分进驻两种类型。综治办、法治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应急办、维稳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部门整体入驻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公安、司法、人社、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实行部分进驻,将与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有关的职能有效汇聚到中心平台。在进驻人员管理上,按照“双重管理、对口负责”原则,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领导和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派出单位的指导。中心融矛盾排查化解、信访接待处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社情民意调查、法律援助、应急处突指挥等职能于一体,实现了资源整合、功能聚合、工作融合。

  二是在运行机制上突出联动性。按照“功能相近、职能相融”的原则,在大的综合性平台下,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应急指挥、舆情信息研判等专业化实体工作平台,形成中心统管、平台负责、部门联动的“1+X”模式。每个专业化平台由中心一名领导主抓、一个职能部门牵头、相关联动部门参与,分别承担具体工作职责,既相互独立,又协调联动,实现一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结、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实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有效提升社会服务管理的效能。

  三是在工作指挥上突出高效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赋予中心主任分流指派、人员调度、检查督查、工作问责和考核奖惩建议等权限,做到任务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度、装备统一使用,构建起扁平化指挥体系。实行“统一受理、发现上报、指挥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评价归档”六步“闭环式”工作流程,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

  四是在信息采集使用上突出一体性。中心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对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管理信息进行集中采集录入,建成区域社会管理基础数据库,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实现区域内矛盾排查、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数据信息“一网式”汇聚,采集、分析、交办、监督等功能“一体化”运行。

  五是在综合功能上突出服务性。把中心界定为融管理与服务、领导与实战等功能于一体的联动机构,而不是行政办公机构,工作职能的整合放大,而不是机构的简单叠加,突出其服务性、综合性。对各部门承担的民生服务项目进行梳理,精简重复、交叉服务项目,统一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听证对话厅、居民议事厅、“连心”接访室以及领导接访、纠纷受理、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就业接待、人口服务等场所和窗口。积极推行网上预约、节假日预约、上门办理等特色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涵,做到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实体服务与网上服务相结合,整合12345热线、110报警求助等信息资源,依托民情直通车、亲情“一号通”等载体,让群众“见到想见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办成想办的事”,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三、推进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指挥一方、协调各方的实战性平台

  政法综治工作中心是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综治委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整合有关部门在基层的力量,建立的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大力开展政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法综治中心工作机制,提高政法综治中心工作实效,全面提高政法综治中心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力承担起统筹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任务。

  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组成部门包括乡镇(街道)综治办、基层政法单位、信访办、610办、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及其他综治委成员单位。政法综治中心不列入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序列,中心组成部门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管理体制、隶属关系不变。政法综治中心采取主要组成部门集中办公的形式,设立办事大厅(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上),各组成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窗口,抽调人员为群众提供集中服务。近年来,随着乡镇(街道)将工作重心转到社会管理服务上来,各地依托原有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推广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基层资源,更好地承担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目前,全省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力量已整合到位,每个中心工作人员达11人以上,并建立工作例会、首问责任、情况报告、督查督办、协作配合、检查考核等制度,实行规范化运作。

  一是实行矛盾纠纷联调。政法综治中心组织各组成部门,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矛盾纠纷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落实登记、交办、承办、销案各个衔接环节。对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政法综治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近年来,江苏省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得到化解。

  二是实行社会治安联防。政法综治中心定期开展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建立健全以公安为主体、专职治安防范力量为骨干、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活动,推广经济适用的物防技防手段。指导督促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三是实行重点工作联动。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由政法综治中心统一调配使用各组成部门工作力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一领导下,依法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四是实行突出问题联治。政法综治中心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辖区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各组成部门对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摸、梳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方参与,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社会管理滞后、公共服务缺失、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

  五是实行平安建设联创。政法综治中心研究制定辖区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

  六是实行服务管理联抓。以政法综治中心为平台,发挥部门、单位、社区和家庭作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控、吸毒人员救治帮教等措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在政法综治中心设立窗口或相对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四、全面建强村(社区)综治办,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平台

  2011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明确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推进居民自治、自我管理,以社区管理服务站承接公共服务,以社区综治办负责社会管理,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新模式,并新设1亿元省财政建设项目引导资金推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地大力推进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组织架构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大大提升了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社区)社会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安排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并普遍开展了社会管理创新先锋行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省9万多个基层党组织、100多万党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先锋行动。村(社区)委会围绕社会管理推进群众自治,集中精力组织发动群众,依法履行“四自”职能,切实承担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基本任务。村(社区)管理服务站承接社会管理方面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在社区的延伸服务点,受理各类事务并一站式办结,为居民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村(社区)综治办负责社会管理。2011年6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全省城乡社区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组织新架构,把村级综治办与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置于并列位置,作为正式的机构,明确了建设的有关要求。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对此专门予以强调。全省各地村级综治办普遍设立信访调解室、帮教服务室、治安管理室,政府出资招聘综治社工,专门从事信访调解、帮教服务、治安管理等工作。目前,全省21580个社区(村)全部建立了实战型规范化的综治办,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专职社区干部、2至4名专职联防人员、2名专兼职调解员和1名以上专职综治社工。

  一是以“三个一体化”为核心,着力打造综合性平台。在全面推行 “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架构的基础上,以社区综治办达标升级建设为龙头,整合村(社区)综治工作力量,实行综治办、治保会、警务室、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一体化运作,驻村(社区)民警、治保人员、调解人员、联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治安志愿者等一体化管理,治安防范、纠纷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等业务一体化安排,做到各项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二是以社区网格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水平。近年来,江苏在全省城乡社区推广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充分挖掘和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渗透到社区各个领域,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纽带,成为确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省各地把每个城乡社区分成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的网格管理员,即1名政府招聘的社会管理人员,2名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或社区志愿者,形成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并全面建立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网格制度,有效将党群组织、“两新”组织以及物管公司人员、“五老”、志愿者等纳入到网格队伍中,有效推动了基础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是以对人的服务为根本,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服务质效。推进“1+X”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民政、劳动、计生等各类公共服务整合延伸到社区服务大厅办理,并设立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服务咨询点,建立社区信息管理系统,被服务对象只需按系统上“求救、求助”键,就能得到新近便民服务网点和志愿者提供的及时帮助,真正做到“开放式办公、一站式受理、保姆式服务”。此外,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动员、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参与有偿、低偿、无偿社区服务,形成了“10分钟”社区服务圈,真正做到便民服务“全天候”。

  江苏省三级社会管理平台,是社会管理信息研判的平台、指导督查的平台、实战指挥的平台、统筹协调的平台、社会动员的平台、推动创新的平台。三级平台的建立,构建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在整合社会管理资源、落实社会管理措施、提供便民惠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基层社会管理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实现了从指导协调到指挥实战的转变。过去基层综治办主要承担指导协调的任务,社会管理的措施究竟落实到何种程度,难以把握。建立三级社会管理平台后,可以直接调度各个部门的管理资源,直接指挥各个方面的管理力量,直接应用于实战,直接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执行力。二是实现了从单兵作战到整体推进的转变。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将有关党政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功能和服务职能进行有效集中、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整合,增强了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三是实现了从多头管理到一站服务的转变。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将社会管理的各项服务,化分散为集中,化中转为直接,使“几十个部门变成一个部门”,“几十个电话变成一个电话”,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实现了从粗放管控到精细管理的转变。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通过项目化建设、网络化管理等方法手段,细分职能和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细化管理制度的各个落实环节,对管理对象进行科学的细化分析,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管理,按级按类制定管理措施,配置管理资源,实现社会管理工作的精确高效。五是实现了从事后处理到及时动态管理的转变。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对人、屋、企、证、事、地等管理信息的实时采集、情况的及时分析,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把社会管理领域的各种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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