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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2014-02-12 09:37:00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中央政法委日前公开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颜斌酒后驾车案。2013年1月,颜斌酒后驾驶制式警车,被暗访组查获。目前,颜斌已被辞退,刑警大队教导员孔祥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中队长裴凤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分管副局长张立刚被诫勉谈话。

  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原庭长张军违纪案。2010年以来,张军多次与律师王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多次收受下级法院所送礼金1.5万元,向该省两位律师借款5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已于案发前偿还)。目前,张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3、贵州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曹云平等人违纪违法案。2009年以来,贵州省部分监狱违禁品问题突出,王武监狱违规为罪犯办理减刑,省监狱管理局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曹云平等人对此疏于管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目前,违规办理的减刑已依法按程序予以撤销,相关直接责任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曹云平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项继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王武监狱原监狱长伍军、原副监狱长孟晓冬、原监区长王嘉鲤、原副监区长刘睿、原分监区长宿臣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晓萍受贿案。2008年5月以来,杨晓萍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五起案件中收受当事人及请托人贿赂158万元,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791万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5万元,另有个人财产4005万余元及1800克黄金不能说明来源。目前,杨晓萍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涉嫌受贿案。2008年以来,刘涌接受多名案件当事人的请托,为案件审理说情打招呼,涉嫌收受贿赂200余万元。目前,刘涌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公职。

  6、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原主任佟建鸣涉嫌受贿案。佟建鸣自2001年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违警行为查处工作指导处处长以来,特别是在担任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涉嫌索贿、受贿223万元。目前,佟建鸣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鹭江站派出所原副所长刘钊受贿案。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刘钊利用负责安排亚运会地铁沿线安保人员入住酒店职务之便,收受酒店贿赂20万元。目前,刘钊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关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党籍、公职。

  8、贵州省龙里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胡正昌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003年至2011年,胡正昌在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科科长、龙山派出所教导员、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为他人违规办理虚假户口121个、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5个,涉嫌收受贿赂27.5万元。目前,胡正昌已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9、广西自治区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2013年10月28日晚,胡平在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民警调查办案期间,酒后滋事,持枪将平南县个体经营人员吴英、蔡世勇击伤,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胡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日,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平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贤,公安局原政委李坚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10、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于立峰交通肇事案。2013年2月,于立峰驾车肇事逃逸,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于立峰逃离现场后找人顶替,后投案自首。目前,于立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中央政法委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级政法机关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好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攻坚战。

  另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将按照中央部署,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从今年起,不定期集中公布已查处的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单位公开设立举报网站,并及时公开已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此次通报表明了中央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正风肃纪、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决意志和坚定决心。

  做好政法工作,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政法机关只有坚决反对腐败、建设过硬队伍,才能维护好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公平正义。当前,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政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从严治警的要求一点也不能降低。严明政法队伍纪律,强化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政法队伍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清除害群之马。

  此次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0起案件,一部分是政法干警违纪案件,这些案件反映出个别政法干警特权思想严重、生活腐化堕落、作风蛮横霸道、趣味低级庸俗,存在着吃拿卡要,违规与当事人交往的行为,此类行为虽然属于不正之风,尚不够成犯罪,但也决不能姑息。正所谓“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让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的不正之风折射出的是部分政法干警精神意志涣散、理想信念动摇的大问题;一部分是政法干警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反映出个别干警违法收受贿赂,罔顾司法公正、充当司法掮客,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对此,必须依法给予严惩。打铁还需自身硬,政法机关掌握着国家的司法执法权力,受到的诱惑多,廉政风险高,一些政法干警经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只有严肃惩处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障司法的清明。

  理想信念是政法干警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在各种利益诱惑、思想腐蚀面前败下阵来。从某种程度上说,不正之风是“表”,司法腐败是“里”,表里互现。政法队伍的不正之风是孳生执法司法腐败的温床,是导致执法司法腐败的直接诱因,必须从反对执法司法腐败的高度来认识政法干警的作风问题,用铁的纪律约束政法干警的行为。在实践中,必须让铁规发力,让禁令发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性,提升政法队伍的战斗力。

  此次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0起案件具有典型性,暴露出来的既是政法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及时向社会通报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体现出政法队伍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基础,从人民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的根本原则,确保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央政法委领导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要加大公开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要及时对外公布。这次中央政法委集中通报的10起案件,不但证明了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严惩司法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表明了政法机关不护短、不遮丑,主动接受社会评判和监督的诚恳态度。

  反腐斗争既要抓大,也要抓小,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又要坚定不移地反对不正之风。各级政法机关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坚决扭转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严肃政治、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强有力的行动推动政法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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