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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召开
2013-08-29 08:55:00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27日至28日在四川遂宁联合召开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团的十七大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试点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推开试点做法。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秦宜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部分省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并就继续推进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会议认为,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关心关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从2010年至2012年,中央综治办、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等8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先后确定23个试点城市,分别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不同试点方向开展试点。各地主动开展工作,共有28个省(区、市)的257个城市也同步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成为全国试点工作的重要补充。试点工作取得了一批建设性成果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试点前后比较,23个全国试点城市青少年涉罪率、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以全国试点工作为基础申报的“为了明天工程——关爱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项目”两度被评为“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代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总体改善的同时,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城乡贫困家庭青年、残疾青年、在城市和乡间流动的农村青年、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使点上的成果转化为面上的成效,是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为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半的时间,将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分三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努力在全国县级以上地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的预防专项组司局级联络员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各省(区、市)和试点城市的综治办、团委负责同志等约1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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