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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推进区域法律实施效果评估
2020-04-24 09:1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4月23日下午,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2019年常州试点工作经验,动员部署全省13个设区市开展区域性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马太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市委依法治市办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内涵,全面落实试点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所谓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是指通过对立法领域、执法领域、司法领域、守法普法领域进行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评价考量,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诸环节在需求研判、问题分析、情况反馈、信息交流、质量检验、措施改进、对策支持等方面相互贯通、相互印证、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各地党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要从宏观规划、整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出发,积极探索工作载体、实干举措,使试点工作更好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会议要求,要紧紧抓住数据采集关键基础,明确数据收集的重点要点、时间范围,注重数据收集的整理利用。探索建立本地法治工作数据资料库,形成数据共享,并及时研判“堵点”“盲点”“漏项”“弱项”及相关需求,推动各责任单位互相协调,解决问题、打通堵点。要紧紧抓住分类研判关键环节,促进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的互动运转,形成评估试点工作成效。要紧紧抓住集成互动关键核心,各地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发挥好集成互动中心的作用,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要做好市级层面沟通协调和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的上报反馈等,保证各领域各单位的互动运转成效。要利用好市委依法治市委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其切实履职尽责。要及时总结、运用好试点工作成果,为市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实现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实践智慧和评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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