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宿迁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孙卫宣等3人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王士清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奋发进取,司法部决定——
表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等270个集体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北京市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科员杜宏娟等424名同志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表彰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等723个集体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贸秋美等964名同志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