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冠肺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江苏省泰州法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线审执模式,升级服务方式,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化运用,做到审执防疫“两不误”,三剂“良方”抗疫情,打造特定时期审执工作“泰州模式”,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暖人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丰富、便利的诉讼服务,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稳定剂”:有序审执
2月3日下午,在兴化法院安丰法庭一号法庭内,由审判长杨凯组成的合议庭与原告代理人利用远程视频通话实现了隔空庭审,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兴化法院使用网络信息化系统审理的第一案。
疫情防控时期,泰州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的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多次组织开展互联网法庭运行督导,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统筹开展,各项司法审判活动有序进行。
“全市法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确定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准备,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庭审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也符合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亚平介绍,通过主动改进诉讼服务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系统进行自助立案,观看庭审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对于能够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的相关事项,不约见或者接触案件当事人。适度调整开庭时间和执行策略,对当事人涉及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较多地区的案件,可以延期开庭、听证。其他依法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借助已有的“互联网+审判”创新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
“舒缓剂”:保障发展
2月6日,泰州法院为策应中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出台了意见,抓好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妥善审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开辟“三快”绿色服务通道等工作,增强中小企业信心,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江苏和谐油墨有限公司前次拍卖于今年春节前流拍,管理人拟于节后再次进行拍卖。因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依法有序推进破产程序,泰兴法院一方面将破产企业状况制作成宣传短片,通过“线上”多渠道、多方位联系意向购买人;另一方面做好沟通协调,申请政府在无人竞拍的情况下,根据城市规划需求,购买破产财产,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泰州法院表示,破产财产变现价值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管理人可以暂停处置有关财产,待疫情稳定后再予处置和分配。相关财产属于抗击疫情的医疗保障物资的,要体现维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暖心剂”:升级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有效延伸审判职能,构建起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有效衔接的‘连心桥’。”泰州中院行政庭庭长顾金才介绍,法院坚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泰州法院与人社、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沟通,引导当事人双方按照税费减免帮扶政策化解争议。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适当放宽诉讼费用减缓免审批条件,确保困难企业维权案件能及时进入诉讼程序。
同时,泰州法院加强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推行主动查证等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引导诉讼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及时获得司法救济。企业申请财产保全但提交保证金困难的,在充分考量担保的必要性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担保资金比例和数额,或采取其他灵活的担保方式。
“我都以为受疫情影响,我的案子要一直拖下去了,没想到刚过完年就接到泰州法院的电话,通知我参与网上调解,为你们的效率点赞。”案件当事人李明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泰州法院对涉疫情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当天立案、一律当天受理、一律当天移送”;加大远程庭审、无纸化办公、网上信访平台及智慧执行运用力度,确保涉企诉讼事项实现网上办、立即办、优质办。确因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耽误举证、上诉、申请执行等民事诉讼期限的,依法适用期间顺延的规定。
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进出口企业、餐饮旅游服务行业等领域可能产生的纠纷,及时提示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疫情纠纷诉前调解专门组织,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优秀调解员优先采用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有效做好诉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