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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获刑!宿豫法院公开宣判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
2019-11-05 06:42: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1月1日,宿豫法院公开对姚某、孟某、于某某、徐某某、袁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涉案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两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姚某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孟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套路贷”手段,逼迫、诱骗被害人出具多张虚假借条,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金、故意不归还借条、不出具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向被害人及其家人多次以滋扰、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持虚假借条,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向公安机关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被害人。共骗取多名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财物合计人民币92.9318万元,致使被害人薛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刑事拘留37天。以姚某为主要纠集者,孟某、于某某、徐某某、袁某为成员的恶势力,严重扰乱了相关被害人家庭及所居住社区的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上述区域民众心理恐慌等恶劣后果。
    宿豫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姚某犯诬告陷害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姚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92.9318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诬告陷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判处一年两个月至两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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