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的案件及时清理、纠正,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措施。
针对罪犯逃匿或者下落不明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强化上网追逃和抓捕措施。截至今年2月底,盐都检察院积极主动协调同级公安机关进行上网追逃,抓获两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确保罪犯被依法交付执行刑罚。
针对法院已经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的案件,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尽快完成诊断、检查和鉴别等工作。对法院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一名哺乳罪犯,盐都检察院督促法院及时将罪犯交付社区矫正机构实行社区矫正。
针对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盐都检察院及时上报上级机关逐案共同研究清理措施,确保将罪犯及时交付执行刑罚。该院对一名非盐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职务犯罪人孙某,及时向市、省作了专门报告,确保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