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法治江苏
宿迁市召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推进会
2017-11-02 18:14: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 112日上午,宿迁市召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推进会。宿迁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张晓伟出席会议并强调,在全市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是顺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和企业依法经营水平的有效措施,对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法治宿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快建设符合宿迁实际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全面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的管理,切实做好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履职的监督,确保年底前完成省、市安排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进工作任务。  

    102,宿迁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市、县(区)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加快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同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实施,各级党政机关要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考核,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力量建设,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促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