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宿迁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眭鸿明、刘志群、张中华、尹维达、胡玖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佘素华等15名同志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这标志着宿迁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宿迁市委书记魏国强为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寄语大家认真履职尽责,敢于较真,勇于建言,进一步提升全市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切实推动依法治市、法治宿迁建设,为加快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宿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党委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普遍设立法律顾问、乡镇党委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