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法治江苏
南通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2017-11-01 11:0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南通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确保2017年底前,市、县两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按照201730%201880%2019100%的序时进度,加快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国有独资或者控股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继续开展全市大型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及推广工作。文件要求,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