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以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为目标,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加突出法治创建的民生导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确保群众真正享受法治建设成果。
一是率先构建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兴化市按照“抓龙头”的理念,坚持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以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公开运行和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在泰州地区率先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现了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公开多元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兴化市52项职权走流程讲规矩、25项“铁规”让权力“阳光运行”、“五大平台”激发公众参与热情等做法,受到上级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中央、省市有关主流媒体对兴化市的创新做法相继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率先组建“农业合作社普法联盟”。兴化是农业大市,有1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这个领域存在着大量的矛盾纠纷,有着广泛而迫切的法律需求。为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兴化市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的形式,积极探索农村普法宣传新思路。目前兴化市35个乡镇1500多家合作社全部参加了普法联盟,先后组织10多万社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或专题讲座,帮助合作社化解土地流转、环境污染、修路、接水、接电等矛盾纠纷1580多起,把关经济合同、避免经济纠纷1720多起,减少经济损失2.1亿余元。这一创新做法在《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上作了报道,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批示,并在全省推广。
三是率先构建法治惠民立体监督模式。全力构建了法治惠民立体监督模式。完善媒体监督机制,通过在市“一报两台两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制作播放法治民生活动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对“法治民生”十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创新内部监督模式,由市法治办负责牵头,抽调除该项行动职能部门外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选派业务骨干,适时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的工作效能进行督查。加强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行风、作风监督员和广大群众参与督查活动,请他们为法治民生活动“挑刺”,提升各责任部门法治惠民的服务水平。
四是率先推行信访维稳平安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进一步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兴化市率先在全省创新开展“信访维稳平安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旨在通过综合创建,把信访、平安、法治等工作融合发展,加强组织、整合力量,将平安兴化、法治兴化建设的要求在基层有效落实。兴化市建立健全了简便管用的考核体系,细化目标责任和保证金制度,由市财政按行政村每人0.5元、乡镇财政等额配套,并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工资中提取相应资金,进行专项考核,把年度工作重点实化为具体项目,落实重点问题一票否决制,这一做法既切合兴化市村(社区)相对较多、不平衡性较大的实际,又提高了创建的组织化程度和减轻了基层多头接受考评的负担。截至2017年,兴化市已有93%的村(社区)达到“一个满意、两项示范、三无创建、四有达标、五星升级”的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