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提升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意见明确,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主线,将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实际,将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采取集中宣誓、承诺践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职业道德示范岗、岗位技能竞赛、学法懂法用法、知规范守规范、走进基层服务百姓、主题征文、演讲和经典诵读等方法措施,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在实践中深化;各部门(行业)要按照具有时代特色、符合行业特点的原则,对“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修订完善,为本部门公务员履职行为提供指南;在实绩考核、干部考察等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的评估,在个人述职以及民主测评中体现德的内容,要结合《泰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在平时考核中注意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价;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评价结果的使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公务员晋升、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推动本地、本部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热点问题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