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为期两天的泰州市地方立法培训班开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陈志红作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建作开班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主持开班仪式。
去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了《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3部实体法。今年,《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规被列入立法计划项目。
王建要求,充分认识地方立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立法的系统性和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法的补充性和针对性;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立法的社会性和务实性;坚持质量导向,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他希望培训班学员珍惜机遇,联系实际,聚力创新,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悟,不断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培训班安排了地方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地方立法工作探讨、地方立法的认识与体会等课程,既涉及到地方立法有关理论又联系实际工作,内容丰富,针对性强。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医药高新区工委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