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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入选省“十大法治事件”
2016-12-05 14:53: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由苏州市推荐申报的“全面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入选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

  着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党组织依法执政、依规管党的长远要求,苏州深入研究探索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理论架构和实践路径。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5年3月,苏州市委出台《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明确以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为核心任务,以党员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为重要内容,提出了增强党组织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党内制度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法治型党组织引领保障作用等五方面目标体系,建立了3大原则、5大任务、15条主要措施构成的整体工作格局,细化分解为70项具体任务逐一推进落实,得到国内党建专家的高度评价。

  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经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省级机关代表初评、专家学者复评、向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我市除了“全面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入选“十大法治事件”外,出台全国首部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荣获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包刚、张家港市南丰镇司法所调解员倪永祥、太仓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金丽萍荣获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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