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苏州市评出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作为苏州法律界智库的苏州大学法学院,将这一事件视为珍重。荣获“双十”的部分人士和机构,日前被请进校园。师生与嘉宾的交流,使双方获益匪浅。
法律界的动态,牵动法律人心。日前,荣获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的相关人士与机构代表,现身校园分享经验、交流思想。荣获该奖项的法律人,都被师生们视作杰出人士。
“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是由苏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的。组织方层层遴选,这才确定了“双十”的评选结果。获得殊荣的人士和机构,来自法律各界,包括律师、执法者、法学教育学者等。
当天出席“校园行”活动的“双十”获奖者,也来自四面八方。李浩江先生是律师,张锋先生主管社区工作,陈峰先生是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黄学贤先生是法学教授,路浩先生担任警察职务。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太仓市司法局因为推动的司法事件获得殊荣,也派遣了代表出席活动。
“校园行”现场,学生们多受感动。“虽然我们每天学习法律,但是实务经验并不丰富。”一位苏大同学说。法学院学生,毕业后多从事政法工作。因此,能直面交流前辈,受益匪浅。
李律师就分享了他的“法律人”观念。作为律师,他认为职业本身,就服务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此外,在法治社会建设途中,律师也能发挥职能。首先,律师可以言传身教,传播法治文化,使法治思想散布广远。此外,律师也能成为政府的参谋。因为,律师擅长实务,能够发现法律漏洞。将漏洞反映给立法者,可以促进法治建设。
法治事件影响的,不仅是社会,也会对法律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也荣获了“双十”。平台服务的对象是企业。企业欲走向国际,必须面临来自诸多方面的考验。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就是其中之一。要在这方面提供帮助,要求法律人必须精深相关业务。“前辈们的成就,使我也感到非常荣幸。”苏大法学院学子吕同学说,这也使他们更加憧憬未来。(来源于《城市商报》2016年8月8日第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