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受省依治办委托,南通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刘克希、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等第三方评估调研组一行6人在南通召开座谈会,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成效及其完善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南通市环保局从排污权交易实施、燃煤控制总量目标实现、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与公众参与等方面对南通《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具体实施效果作了介绍。市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代表分别就《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效果、执法情况及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就需进一步明确和配套解决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与会的企业代表也从排放企业立场就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防治条例背景下,介绍了企业执行相关制度所面临的成本负担、问题困难等各方面的影响,提出了意见建议。省第三方评估组高度评价了南通在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方面取得的成效,对与会人员结合实际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表示充分肯定。
南通市依治办副主任杨兴标,南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陆汉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车管所及如东、启东、崇川环保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南通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开发区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