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法治江苏
苏州获评全国普法先进城市
2016-05-31 09:29: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苏州市被中宣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这是该市自1986年“一五”普法以来首次获得该殊荣。与此同时,常熟市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县(市、区)称号;张家港市政府获全国普法先进集体称号;王国其、张雪珍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六五”普法以来,苏州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苏州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法治惠民为核心,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以融合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呈现出时代性强、创新性强、实践性强、群众性强、整体性强的鲜明特色,不少普法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011年,该市出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估、需求征询等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市委明确提出要让法治成为苏州人的生活方式,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15年9月,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有100多万市民直接或间接参与法治文化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结合“三下乡”、“春风行动”等活动,针对特定普法群体定制个性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借助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门户网站、户外显示屏、公交TV、地铁视频、手机终端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传播。两届法治微电影大赛收到作品200余部,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等作品在全国性大赛中,获奖数居全国城市之首。

  苏州大市包括10个县级市(区)、95个镇(街道)的法治宣传阵地实现全覆盖,绝大多数村(社区)和部分行业条线也建成了法治宣传阵地,其中较大规模的各类宣传阵地160余个,分五批命名“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56个,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1个。

  同时,苏州市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部门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主动参与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苏州赢得了“投资天堂,创业福地”的美誉。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