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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连续第五次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
2016-05-30 11:0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526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代表,海安县委书记陆卫东以《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精准普法实效》为题,在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自“六五”普法以来,海安县坚持以“法治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早在“六五”普法启动之初,海安县委即提出了“让法治成为融入海安人血液的优秀特质”的时代命题,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对全面推进法治海安建设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 

  他们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海安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通过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司法部门主体责任,探索“决策先学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机制,首创并长期坚持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在全国率先启动“法治教育进课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得到有效落实。精准对接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涉法信访、诉讼服务等领域,建立医患、劳资、环保、消费等专业矛盾调处机构,推行个性化法治服务。每年举办法治文化节,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建立以公众法律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普法机制,为全民学法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治服务,使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融入百姓生活,为群众所知、所信、所行。 

  在当天的大会上,海安县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这是该县继“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的全国先进之后,再次蝉联这一殊荣,实现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的“五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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