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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取消下放60项行政审批权力
2016-01-15 08:4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为今年省政府的一号文件,《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本月初正式下发,其中明确,我省再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60项,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20项,其中药店进医保定点、中介办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等都不再需要相关省级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昨日,省政府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对此次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以及去年全省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解读。

  记者了解到,此次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60项。涉及创业创新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多,共22项。比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下放至地级市的发展改革部门等。其次是面向基层、涉及民生的审批等事项,共21项。另外还有17项是资质资格认定。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取消,这就意味着只要药店获得了零售资格,不需要向省人社厅申请就可以直接成医保定点。

  省编办审改处处长李军国介绍,此次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都很高,目的就是要让企业和老百姓办事快、耗时短、花钱少。比如,这次取消医保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批,会带来医保药店的增加,老百姓可以就近刷医保卡买药。

  《通知》还涉及到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20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5项。例如,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测绘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业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二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共3项。例如,由省环保厅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三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共12项。例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所需的项目申请报告、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所需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审批部门原来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改革后,申请人可按自行编制相关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大幅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府权力“瘦身”效果明显。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取消下放审批事项527项,加上这次取消下放的60项,累计取消下放587项,本届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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