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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荣获多项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
2015-03-20 17:07: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2014年,镇江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目标,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思维,统筹法治力量,创新法治手段,全力护航“生态立市”和全国第一朵“生态云”。这项工作因具有创新性、重大性、社会效果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等特点,在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近日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经过形式审查、实质评审和定评会议等程序,从全国324件事例中脱颖而出,荣获多项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其中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市法学会报送的《法治护航“生态立市”》荣获优秀事例,创系统内全国唯一、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镇江市检察院、句容市检察院报送的《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增绿护蓝”推动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分别荣获最佳和优秀事例;我市获奖数量居全国地级市第一。 

  2014年,镇江市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工作作为法治惠民实事一号工程,作出专门部署,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分解落实了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镇江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镇江生态文明建设“四五行动”计划》,推出20条服务举措。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了《保障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十二条意见》。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镇江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加大了联动执法力度。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理。在全省首家建立了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大力实施谏壁片区和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生态环保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

     强化依法打击破坏生态文明的违法犯罪。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市法院设立了“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环保公益基金和典型环保案例指导制度、资源环境类案件异地集中办理等制度。市检察院对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8件11人,起到了较好震慑作用。四是提升了全民生态文明理念。成立“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和“镇江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理念和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扩大了公众参与面,增强了生态文明理念,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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