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首次通报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并对入选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结的沈某、蔡某诉南通某公安局一案入选,成为江苏唯一入选案例。最高法院认为,该案典型意义在于通过行政审判职能的发挥,对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领域的履责要求作出规范,有利于治安纠纷的及时化解。
据悉,港闸法院自2013年6月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后,强化司法审查力度,坚守合法性审查底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6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8件,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45件,行政机关实质败诉率为21.1%,对事实依据欠缺、执法程序违法、怠于履行职责、适用法律错误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使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