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南京市法院发布了2014年审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2014年南京法院少年家事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71件,同比增长94.2%,审结案件736件。2014年全市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2.4%,大多数分布在初中文化程度,占比为58.1%。未成年犯中,在校生仅占6.7%,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对未成年犯的刑罚适用中,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较高。在判处的未成年犯中有33人被判处缓刑,10人单处罚金。
2014年审结的案件中,以严重暴力手段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呈多发态势。蔡士林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因与受害人母亲的恋爱纠葛,通过泼硫酸的方式伤害被害人,造成年仅十周岁的被害儿童面部多处重伤、二级伤残的严重后果。蔡士林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东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郑东因教育女儿方式不当,采用严重暴力方式持续殴打未成年女儿,造成女儿死亡的严重后果。郑东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这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法院依法严惩。
在涉少民事案件及家事案件的审理中,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数量持续居高,呈小幅增长趋势。家庭暴力是造成婚姻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当事人对于家庭暴力的主张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市法院制定了《关于贯彻<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明确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并报警后,公安机关可在查清事实后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于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法院在认定家庭暴力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市法院在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举措,创立了家事审判十项工作机制——家庭暴力预防惩治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归并优先调解制度、未成年人利益表达制度、心理疏导干预制度、亲和的圆桌审判制度、司法救助制度、向弱者倾斜的举证分配制度、国家代理制度、社会联动制度。这十项工作机制得到了最高院的肯定,多次到我市调研少年家事审判模式及十项工作机制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