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科学整合和有序流动。
他们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作为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司法行政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两中心一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体系覆盖率《考核办法》,不断探索具有“苏州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架构。以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目标,全力推进“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全市共建成8个市(区)和90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行,1906个村居便民法律服务站设立到位,覆盖率分别达到80%、96%、96%。充分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将城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到乡镇、延伸到村居”;市(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配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村居法律顾问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通过实体、网络等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初步形成“定时+及时”“网上+网下”“集中+分散”的服务机制。将网络平台建设与实体平台建设同步推进,成立12348语音呼叫中心,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对接,设置19个语音座席,由轮值律师提供语音咨询服务;架设12348网站,将服务模块嵌入到“E同说法”手机APP软件,丰富了线上法律服务模式。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2014年度城乡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出台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将司法行政的单项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大局;通过积极争取,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25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为各地争取经费支持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