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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制度保障激发陪审力量
2014-11-25 10:04: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1月20日上午,一起盗窃案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坐在审判席上的除了法官,还有两位人民陪审员,其中一位是已有9年陪审工作经历的吴中区委党校副教授谢景芳。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成员合议,该案当庭宣判。

  作为推出过人民陪审“吴中经验”的老先进,苏州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一直备受瞩目。不久前,省高级法院研究决定,在六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苏州中级法院是试点单位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进试点工作,中院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要求。

  独立参审设立一票提请权

  据统计,今年1-10月,苏州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1万余件。维护陪审员参审的独立性是法院此次改革试点的重头戏,《方案》从“落实随机抽取机制”“保障参审权利”“扩大参审面”“拓宽参审工作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方案》要求,今后要建立各类别陪审员的具体信息库,采取全员随机抽取与特定范围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具体案件陪审人员。庭审中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调查、发问的权利,除非人民陪审员明确表示不需要调查和发问。在案件合议过程中,主审法官或审判长要鼓励人民陪审员率先发表意见,允许庭中修改自己的意见。

  据了解,目前吴中法院已经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一票提请权工作机制。该院人民陪审员进行案件合议,在与法官或合议庭多数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坚持自己的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将案件提交院(庭)长审核、法官会议讨论或直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

  自主管理审陪无缝对接

  今年7月,苏州法院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积极吸收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新增人民陪审员1039名,目前全市共有人民陪审员1520名。

  这么多陪审员,如何管理?《方案》提出,在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实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自主管理,管理人员从人民陪审员中择优选定,并在基层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下,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

  据了解,苏州法院已经对此开始了积极探索。吴中法院专门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随机抽取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工业园区法院自主研发了人民陪审员庭审网络安排系统,精确陪审预约,实现审、陪无缝对接。

  完善配套制度保障足

  充足的经费保障是人民陪审工作开展的重要条件。据了解,全市十家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均争取到了财政全额拨款。各基层法院在年度预算编制时都安排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经地方人大批准,作为预算内资金划拨给各基层法院。

  据了解,专项经费将做到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形势变化,适当提高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实行。

  苏州法院积极为人民陪审员落实工作待遇和办公场所,力求做到保障足、服务好。各基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每案给予人民陪审员一定补助,改变了人民陪审员“出力又贴钱”的被动局面,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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