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管理市场化运作,保障信用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近日,宿迁市正式出台实施《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5章28条,明确了全市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登记、变更、解散、注销的具体要求,对信用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要求、知识产权、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流程及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逐一细化。该《办法》是全省目前唯一一家以市政府层面出台的关于信用服务行业的监管办法,标志着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化运作进一步规范化。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管理市场化运作,保障信用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近日,宿迁市正式出台实施《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5章28条,明确了全市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登记、变更、解散、注销的具体要求,对信用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要求、知识产权、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流程及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了逐一细化。该《办法》是全省目前唯一一家以市政府层面出台的关于信用服务行业的监管办法,标志着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化运作进一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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