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作出全面部署。
会议公报一公布,立即引起苏州全市上下热烈反响和广泛共鸣,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对于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建设而言,更要抓住和用好这一重要战略机遇,进一步增强创建法治建设先导区的信心和决心。作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苏州应当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力打造法治软实力,不仅使苏州自身的社会全面发展更上层楼,而且要为全国的法治建设提供好做法和新经验。
加强系统谋划,研究制订《2016~2020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
“四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增强了苏州创建法治建设先导区的信心和决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治办主任朱耀明表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既要不折不扣地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又要联系实际贯彻落实推动工作,用问题导向解决法治建设的实际问题。
具体而言,市委政法委将加强系统谋划,研究制订《2016~2020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整体推动落实法治苏州建设近远期目标。同时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苏州建设实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说:“法治是被历史证明最为合理也是最为经济的国家治理模式,随着依法治国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法治苏州也将大有可为。”他认为,对照全会公报的要求,苏州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一是用好地方立法权,制定出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二是推广太仓“政社互动”模式,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的法律机制,加强行政治理的公开化与透明化; 四是重塑司法的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规格与质量,使人民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中感受法治理念的真谛。
立法先行为社会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地方改革、发展和建设方面的作用,将是地方人大面临的重大任务。
畅通利益表达,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积极推进精细化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着力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将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进一步健全立法机制,全面改进和提高立法质量。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黄学贤教授认为,苏州应当充分利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国家有关上位法细化,以便发挥其最佳效应。当上位法还欠缺时,更要发挥地方立法的优势,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出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规章,做到立法先行,以便为社会管理提供切实的法治保障。
提高执法能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
“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也提出建设‘法治苏州’、‘法治公安’的重大命题,这既为苏州公安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更为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说,“法治实践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在利益多样、观念多元的今天,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最佳方式,是深化平安建设的最优选择。”
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张跃进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警务改革,不断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的法治进程。“我们将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警务改革、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向,持续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运用法治手段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全会的召开,从根本上转变了党的执政理念,它对我国未来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胡伟华认为,政府法制部门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开展工作,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法治政府的示范区。
从部门职能出发,胡伟华认为首先要着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在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和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的同时,再制定出台有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次是要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灵活运用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领域和区域发展中的执法体制创新。进一步整合政府执法资源,在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基础上,探索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两个体系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是这次公报的一个“新提法”。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勇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更加关注全会如何推动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如何让全社会都树立起法治意识,让法律条文落实到位、法治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他说:“法治信仰的建立,实质是进行灵魂深处的革命,真正服法、敬法、遵法,把法治精神渗透到处理每一个事件、审判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这次全会的召开,必将推动法治逐渐成为我们共同的信念和准则。”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君悦认为,在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治理的道路上,检察人员要始终做到“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法院将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执行公开力度。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黄学贤教授认为,要结合苏州实践,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唯有真正做到公正司法,才会形成“信法不信权”、“信法不信访”、“信法不信闹”的良好法治氛围。
让全体人民成为法治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现代化的法治社会,有赖于全民的共同守法。因此,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应当成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部署。
苏州外来人口多,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在正视这一现实的同时,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提升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全体社会民众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准的同时,更加注重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正说:“法治建设重在惠民生、促发展。越来越多的苏州民众已经感受到了法治建设带来的红利,继而更加信仰和践行法治。”朱正表示,市司法局将围绕“法治”主线,立足“稳定”根基,突出“服务”主题,着眼“发展”后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