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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14-10-15 08:59: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0月11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调研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并在市委政法委召开法治苏州建设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苏州转型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把法治苏州建设具体化,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标志;要把法治融入民生工程建设,让法治成为每一个苏州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

  

  近年来,苏州市始终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转型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工程,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了自1992年以来全国综合治理优秀市“六连冠”,并三次捧得“长安杯”。4个县级市及吴江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太仓市、昆山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8个县级市、区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石泰峰同志实地考察了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观看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演示。

    随后在市委政法委召开法治苏州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福龙主持,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委党校以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等七家单位负责同志围绕法治苏州建设的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作了交流发言。
    石泰峰同志对近年来“法治苏州”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全会精神。法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学到位,结合苏州实际,完善细化提升法治苏州建设水平、丰富法治苏州建设内涵的具体举措,推动法治苏州建设再上新台阶。二要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知法、守法、信法,提高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三要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打造法治政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最为群众关注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行政执法权等在阳光下运行。四要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司法是法治的重要方面,法律的权威关键在司法的权威。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效率,努力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五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全面建设法治社会。把法治作为文化建设、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要求和历史文化融合在一起,大力培养法治文化、法治观念,大力推进法治惠民工程,让法治真正进入到千家万户,让遵纪守法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习惯,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一种素质养成。
    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少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市中级法院院长叶兆伟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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