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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4-09-11 10:37: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9月9日下午1点半,苏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苏州市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本案原告为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会,被告为昆山君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及相关人员。据介绍,赵某从事的是非法地下电镀作业,他把大量重金属铬含量严重超标的电镀废水直接排放至生活污水管道,致使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8月14日,苏州中院立案受理此案。

  “这是第一次开庭,我们带去了新证据,是一份厂房周边土壤的检测报告,它能进一步说明电镀厂在非法排污。”昨天下午5点半,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联合会负责人王琦走出苏州中院,4个小时的审理过程让他很激动。他告诉记者,被告人赵某等人因“严重污染环境”,污染后果严重,被当地检察院启动追究民事责任,联合会则负责提起本案的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赵某等人赔偿环境污染修复费用约72万元。

  所谓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目的在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昆山市环保公益联合会的主要成员有检察院、法院、环保局退休人员及部分社会群众、律师,正是从事环保公益的社会团体。

  王琦希望,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让污染环境的个人、企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于本次民事赔偿所得的金额,联合会也将全部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环境,并借此机会推动当地建立环保公益基金制度。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朱谦告诉记者,作为苏州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如果原告胜诉,不仅能对环境违法行为带来震慑作用,同时也会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此外为推动公益诉讼,昆山市检察院还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规则》,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分别确定行政、民事、刑事不同追责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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