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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意见加强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联动工作
2014-09-10 10:0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宿迁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联动范围、各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是宿迁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资源环境案件管辖方面取得的实践成果。 

  意见要求,公安机关明确专门的环境犯罪调查机构,有专人负责环境犯罪案件调查工作,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警务室,派驻环保警察开展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调查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明确相应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继续完善由基层人民检察院集中管辖辖区内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充分发挥现有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法庭的作用,对环境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判,对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环境犯罪行为,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主刑的同时,正确适用罚金等附加刑。 

  此前,该市还相继出台了《宿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制度》、《关于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环境资源类刑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管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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