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南京市检察院网上“为民服务中心”随同新改版的南京检察网站――“南京阳光检察网”(http://www.nanjing.jcy.gov.cn/)亮相互联网。同一天,设在市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的 “为民服务中心”正式挂牌。
在“南京阳光检察网”网站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占据网站首页近二分之一页面的“为民服务中心”栏目。该栏目设置了诉讼服务、案件信息查询、举报申诉控告、法律援助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查询、法律咨询等七项服务内容。除举报申诉控告、法律咨询两项是以前老网站开通的服务项目外,其余五项均是首次开通,几乎涵盖了检察机关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的所有内容。
据介绍,五项新增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诉讼服务”的内容有4项。一是公告告知:可通过输入案由、犯罪嫌疑人姓名查询案件情况;二是律师阅卷预约:律师通过填写案由、犯罪嫌疑人姓名等案件信息及律师相关信息,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阅卷预约时间;三是检察官预约:当事人可以预约案件承办检察官,向案件承办检察官反映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四是诉讼材料递送:非涉密的案件证据等材料,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传送。
“法律援助申请”目前提供的主要服务是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按提示填写申请书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将及时回复申请结果。
“案件信息查询”内容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件的案由、当事人、受理日期、审查阶段、办理期限、处理情况、强制措施、办案部门、承办人等程序性信息。社会公众(包括案件当事人)登陆查询窗口,输入案由、当事人姓名等信息,就可以查询到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
“行贿档案查询”是针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信贷审批的投标、供应等主体投标进行审查约束的一个必经程序,投标方如果没有经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就不能参与投标。以前查询单位需要来检察院开据查询证明,现在只要登陆网上查询申请界面,依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等,就可以完成网上申请。由于查询数据库在检察内部网站,办理人员将对查询结果以扫描上传的形式进行回复,查询证明只需通过打印网上回复“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也可在网上预约时间,到检察机关领取。
“终结性法律文书”是由检察机关做出的不构成犯罪或不以犯罪论处的法律文书。如主动公开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予逮捕决定书、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书或抗诉书、法定不起诉决定书等;依申请公开的不立案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主动公开的法律文书,社会公众登陆查询窗口就可以直接查询;依申请公开的法律文书,要通过密码、身份认证等方式查询。
在市检察院西侧一楼大厅,当天挂牌的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服务中心”对外开放,该中心为民众服务的内容基本上与网上“七项服务内容”相同。服务中心还开设了“检察长接待室”“检察官接待室”“视频接待室”“心理疏导室”等,方便接待、服务不同诉求的群众。此外,中心还开通了“视频接访”功能,对于不便于来检察院的举报、申诉、控告人或者法律咨询者,可通过视频的形式开展接访。
需要提醒广大群众的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案由、立案时间、办案期限、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理由和依据、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查封和处理情况,必须由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经确认后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在检察环节办结六个月后不再提供查询;法律文书在公开一年后将自动收入数据库,不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