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取得了法治建设的“6个全省第一”:受到全国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地区数量,全省第一;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三度优秀,位居全省第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全省第一;入选及提名首届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数量,全省第一;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数量,全省第一;首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数量,全省第一。另外,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项“长安杯”评选中,苏州市连续6次当选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而全国仅两家城市获此殊荣。这一切佳绩的背后,都离不开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与全体市民的辛勤付出。展望未来,苏州市仍将厉兵秣马、砥砺前行,继续谱写公平正义,传递法治精神。
近年来,苏州市紧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主题,深入实施《2011-2015年法治苏州建设规划》,以依法保障民生为主旨,以推进平安与法治建设融合共进为契机,以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抓好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发展,着力提升公众法治建设满意度,努力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多举并行,法治建设于细节见成效
依法行政训考结合。苏州市在全省首家立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组织开展全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活动,首次委托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进行专项调查,向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对重点执法部门的工作意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监管。委托第三方,开展《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中期评估,着力发现制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在全省率先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全市53名政府法制干部赴浙江大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地方立法注重后评估。全市稳步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经验交流会。制定立法咨询员管理办法,建立政府立法专家库。市人代会全票通过保护“四个百万亩”决定,制定全国首部古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完成生态补偿立法,生态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行政执法多措规范。全市加强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运行、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网上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备案的全程网上办理。开发“苏州市行政执法在线查询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快速查询行政执法依据、公众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两大功能。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4000余人进行换证培训考核,对新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及考试;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苏州政府法制”微博,及时发布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聘请新一届苏州市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20名,为法治政府建设献计献策。
行政复议深入推进。全市制定《苏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方案》,确定“集中收案、集中审理、分散决定”工作方式,对市属35个部门行政复议权予以相对集中。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换届,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由9名增加至17名。目前,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7件(其中,属于市政府本级法定职责的106件,属于相对集中的61件),审结156件。制定《苏州市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和评估办法》,将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范围。
公正司法,法治之秤衡量天地人心
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苏州市扎实开展司法水平、司法能力、司法形象“三提升”活动,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苏州调研期间给予充分肯定。
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法院以打造“5+1”司法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依法服务发展,妥善处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案件,认真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在全省首创对关联企业依职权合并重整。审结的一起案件入选“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昆山市法院在全国率先设立动漫巡回法庭,支持动漫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在全省基层法院中首家设立金融审判庭,服务金融创新。全市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省内最大一起走私废物案,引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关注。市检察院制定实施服务保障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与环保、法院、信访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机制、重大项目风险评估预警联动调处机制、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环境保护合力,解决了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护航民生民利。审结广受关注的“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张家港市法院创设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机制,太仓市法院建立外来未成年犯平等保护基地的做法,由中央电视台“两会”特别节目报道,省委书记罗志军给予充分肯定。全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开通“苏州检察发布”官方微博,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全市公安依托“网上公安”,所有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实现能上网的100%上网,今年网上办事项目达420万件。推广应用“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事件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预防和打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其发生。
规范执法行为。全市法院立足扩大司法民主,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发挥应有作用,推进“司法公开窗口”建设,积极推进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三同步”、典型案例互联网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全市法院通过江苏法院外网发布裁判文书数量居全省法院首位。充分利用建成的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络流转,减少重复劳动。市检察院强化与新闻媒体协作,开设《公诉现场》电视栏目,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深入采访。全市公安“网上执法办案率”已达100%,有效杜绝“体外循环”,“执法办案流程网上告知率”达100%。
普法教育,法治精神惠及千家万户
苏州市“六五”普法工作顺利接受省中期考核,得到考核组较高评价。2011年以来,全市已建成有一定规模的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50余个。全市推动企业、农民工集宿区和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共13个,位居全省第一。连续举办苏州市法治文化节,开发普法宣传手机APP和微信平台,完善应用微博、微信、数字电视、户外宣传屏、移动电视等宣传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打造具有浓郁苏州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法治文化持续推进。全市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建成市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推进“法治文化进地铁”、实施“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命名24个第三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首次颁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奖”。在全国地级市中首家开展以“法治微视角、传递正能量”为主题的“2013中国苏州法治微电影大赛”,得到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全市开辟“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苏州”征文专栏共刊登30期;成功举办首届“元宵法治灯谜竞猜”活动,增强了法治文化的趣味性和感染力。
“法律六进”更加深入。全市及各地在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顺利运作基础上,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进一步深化,一些县市区又试行镇(街道)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把任前法律考试推广到乡镇(街道)的中层干部以及村干部,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上进行新探索,效果良好。深入开展“双百”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征文、“法制歌曲唱响校园”等活动。高度重视农民工学法用法,广泛开展“三下乡”、“送法下乡”和法制宣传“春风行动”,隆重举办“法在我心中,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发放近10万本《新市民学法手册》。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将劳动法制教育列为“全市农村与外来务工人员基本职业素质培训”的重点主修课程,促进农村和外来劳动者提高法律水平和维权意识。组织开展“全力凝聚法治正能量,共谱中国梦苏州篇章”为主题的“12·4”系列宣传活动,掀起了全社会学法用法热潮。
法治满意度新提升。全市召开“诚信建设与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推进全社会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建设环市行”系列新闻宣传活动,集中报道近年来各地法治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和鲜活经验,传播法治正能量。委托第三方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公众满意度。开展“法治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开展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优秀实例,弘扬法治精神。
创新路径,法治之城建设永不竣工
苏州市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有关法治论述为指导,凝心聚力,开创法治城市创建新局面。
法治城市创建再立新标。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大会,要求全力创建法治建设先导区,努力实现“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公正廉洁司法水平、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法治创建绩效”6个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及各地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平安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引领性作用,积极探索两者融合共进,依法化解和疏导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两次肯定,要求推广。
法治惠民利民成效明显。把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作为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民生优先、法治惠民”理念,各地更加重视,互动更加紧密,项目更接地气,贴近现实。召开全市法治惠民工作暨“关爱民生法治行”推进会,每年表彰法治惠民优秀项目,部署开展“法伴成长”在校生法制教育活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最低工资动态挂钩等27个系列特色活动。各地通过百姓点题、媒体公告、人大、政协评议等,精选不少法治惠民实事,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依法关爱民生的法治实践。
基层系列创建争先创优。进一步加大基层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国首创的“政社互动”写入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作为城乡治理蓝本向全国推广,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批示肯定。省政府在太仓召开了全省“政社互动”现场会。目前,这项工作在各地推开,覆盖面达86%。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15家企业获得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称号,8名个人获得全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表彰了苏州市第二批“法治建设先进镇(街道)”、苏州市第二批“诚信守法先进企业”。
在迈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征途中,苏州经济社会正走在持续快速发展的道路上,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交了出彩的答卷。与此同时,苏州人也收获着法治软实力带来的和谐昌明。苏州,在经济社会发展先行一步的同时,也在法治建设上书写着浓墨重彩的一笔。
法治是发展之“轨”,经济发展每前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苏州,这座被誉为“人间天堂”的城市,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一路走来,必将在法治的轨道上,以勇于创新的生动实践,迈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的春天,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新家园必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