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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查处微信传谣第一案
2014-08-11 10:59: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3名利用微信圈传播恐怖信息者,已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次日,即8月8日,先后被行政拘留,这是7日“国信十条”颁布后,我省查处的微信传谣第一案。

  8月7日中午,一条图文并茂的“吓人”消息在微信圈中疯传——“徐州第二附属医院门口,三个暴恐分子手提炸药!被特警当场击毙!”并配有特警持枪瞄准倒地者“逼真”照片。

  发现这一不实信息后,徐州市局立即指派案发地、云龙区公安分局网警核查,并部署在全市排查谣言源头。当天下午,微信传谣者、34岁陈某进入警方视野。据陈某向警方交代,他是淘宝网一名商户,在明知该微信内容、图片不实的情况下,仍然在朋友圈和微博中传播,目的是“博取网友关注,有利于网上生意”。

  根据“国信十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即“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云龙警方8日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理。“他或许成为全国首个因传播恐怖信息而被治安处罚的人。”

  在随后的全市排查中,又发现铜山区、睢宁县两名微信传谣者,性质恶劣,且情节同上述陈某相似,当地警方也分别给予他们行政拘留5天处理。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仍在全力追查谣言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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