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调研会在如东法院召开。会议由南通中院陈勇副院长主持,南通中院行政庭、如东法院相关负责人,如东、如皋、通州三地的法制办、公安、工商、住建等行政机关法制工作负责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从去年6月份开始,南通地区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试点后南通地区的港闸区法院、海门市法院以及如东法院成为集中管辖法院。如东法院主要管辖港闸区、通州区、如皋市行政区域内所涉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调研会主要围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行政机关在举证、质证、出庭应诉以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展开。与会的行政机关代表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中的交叉管辖做法表示了肯定,对交叉后法院裁判结果的公正性表示了认可,认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在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公正司法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参与调研的行政代表们也提出:希望管辖法院能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增加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的次数,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指导,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切实推进南通法治建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