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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2014-04-18 10:04: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市民自觉遵法守法意识,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宿迁创新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出台《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主要对市区范围内适用一般程序或虽使用简易程序但社会影响较大的九类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信息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此次实行信息公开的案件包括:在市区违反交通管理秩序,社会影响较大、情节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因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车辆擅自占用人行道、乱倒垃圾、渣土污染、违反规划造成较大影响,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被行政处罚的案件;因侵犯知识产权被行政处罚的案件;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案件;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行政处罚案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政处罚案件;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械的行政处罚案件;其他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等九类重点领域的案件。 

  该暂行办法涉及公安、城管、交通运输、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可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及时公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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