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将以“规范公权、维护民权、保障发展”为主题,以“争创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和“提升公众法治建设满意度”为两大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为三大重点,在深化“三大体系建设、四大提升工程、五大推进机制”上求突破,力争形成“123—345”推进新格局,推进法治南通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加强三大体系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双百”法治专题报告会,市、县两级党委中心组(扩大)学法报告会不少于两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述法考评、人大任命及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法治能力考察等制度和载体的作用。
加强法治基础创建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的意见》,在乡镇一级,全面推广海门市在乡镇落实专门编制、配备法治专职人员的做法,试点推动乡镇(街道)综治法治工作中心;在村居一级建立法治工作室,推行由政法干警兼职的法治指导员制度,建立健全覆盖镇街村居的法治工作组织网络,确保基层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做。
加强法治监督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制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实施四大提升工程
实施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全市执法机关岗位标准、行为标准和裁量标准三大执法标准体系,强化执法管理,细化执法标准。制定出台《南通市执法投诉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移动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建设。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实施司法行为规范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优化司法权力配置、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工作。健全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社区矫正制度、律师制度、司法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完善公众参审机制,组建公众参审人员库,完成人民陪审员培增计划,促进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工程。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文化节活动,深化法制宣传和服务活动,力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受教育率达到100%;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问题青少年的受教育率达到9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制教育中心建设和镇村法治文化站点、机关部门法治长廊(中心、展览馆)建设。
实施法治惠民实事提升工程。全面落实省、市部署的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进一步加大民生类依法规范执法工作力度,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治惠民重点工程,组织市民评判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组织评比及表彰,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优化五大推进机制
深化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以全面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办法,突出述评重点,注重述评方式,扩大测评对象,依托网络平台,对干部述法情况进行在线测评,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探索“官评官”到“官评、民评相结合”的转变途径。
建立法治建设提示函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法治建设提示函制度(试行)的实施意见》,市、县(市、区)两级对各地、各部门在落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等不同情形,及时提示,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综合绩效考评。
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以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条线例会、专题指导、会商研究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深化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县(市、区)长和机关一把手的出庭应诉率、现场发言答辩率。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年内,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和市、县重点部门均要配备法律顾问。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行业绩考核、双向选择等制度,切实发挥其在重大决策和重大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完善日常考评督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建设专项督查,探索随机暗访工作机制,摸实情,寻实策,见实效,真正形成过程性、实效性、长效性为一体的考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