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东方桥头堡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近日,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东方桥头堡建设的意见》,以营造“最优法治环境”为目标,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平安绿色通道”和“法治高速公路”,争当全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排头兵。
《意见》明确,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着力维护政治大局稳定、着力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着力化解行业矛盾纠纷、着力完善治安防控网络、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全力打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第一要务,提高运用法律政策水平、强化投资安全司法保障、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保障企业正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始终坚持人民满意第一标准,扎实推进“阳光政法”、开设服务“绿色通道”、加强企业普法宣传、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效能环境;始终坚持民生需求第一期盼,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全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逐步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发展的长效机制。政法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把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政法常态工作,纳入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业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懈怠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