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切实提高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近日,连云港市制定出台了《全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该《办法》共分为18条,分别对考试对象、试卷内容、考试程序、考场纪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规定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管领导干部在公示期满、正式任命之前,都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两部分,其中法学基础理论为: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法治江苏、法治连云港建设的重大部署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考试采用开卷或闭卷形式,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及格的,不得正式任命。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有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认定作弊者,考试成绩无效。考试成绩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章,及时送达参加考试的人员,并存入个人档案。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体系,有力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法治连云港建设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