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等案件的集中高发期。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日前,盐城市司法局决定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1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情暖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此次维权活动的重点是在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纠纷方面,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
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为广大农民工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工地、社区以及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开展《劳动法》、《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二是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简化审查程序,优先受理,对农民工追索工资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及时快速办理;对十人以上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可以进工地或现场办公;专门设立农民工法律服务专台,开辟农民工服务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值班工作,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轮流参与“12348”值班工作,充实值班人员,并实行周六上午值班制,及时受理农民工咨询和申请;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尽量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农民工诉讼成本和诉累;受援人可自行选择承办律师,对给予援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将指派擅长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律师办理。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各地法援中心将加强与当地法院的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加强与当地劳动、建设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利用行政执法手段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问题;加大已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办案督查力度,力争使大部分案件在春节前结案,使农民工能够拿到工钱顺利返乡过年。对于通过调解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先行受理,春节后尽快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