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六大类基层单位法治创建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法治在城乡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努力实现“五个更加、一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即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基层法治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工作阵地更加坚实、职责任务更加明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惠民举措更加扎实,确保全市法治工作“苏北领先、全省争先”,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一是“四统一”。统一组织形式,推进全市县乡两级法治工作中心和村级社会管理服务站等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为民服务工作。调整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机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学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法治办”牌子,村(社区)挂“法治工作室”牌子,企业挂“法治工作站”牌子,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党委(党组)、支部的领导下,推进本地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县乡村三级法治工作中心、服务站的门牌标识、外观色彩,统一中心大厅的背景墙和窗口服务指示牌、席卡等标识。加强法治办、法治工作室、法治工作站等门牌的统一规范。统一岗位职责,县乡村等六大类法治创建,分别按照统一标准分类建立健全工作例会、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经费保障等制度,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岗位工作职责,保证法治建设的实效性。统一服务承诺,各服务窗口根据职能要求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五规范”。规范窗口设置,在县乡村法治工作中心、服务站的“中心”内全部设立“法律服务(援助)窗口”,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规范配套设施,县乡村等六大法治创建的“中心”大厅及法治办、法治工作室、法治工作站等办公场所,均按照相应标准配齐桌椅、电话、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便于日常办公。规范工作制度,在服务窗口和办公室内明确相关职责内容、服务流程,并将其上墙公布。规范文明用语,法治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群众礼貌接待,态度诚恳热情、用语文明规范。规范行为举止,依法治理办公室及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工作规范、服务周到。三是“六公开”。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根据法治创建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健全完善运行模式,通过公开栏及网上公开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监督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