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扬州建设,2013年9月9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法治扬州建设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谢正义作讲话。市长朱民阳主持会议。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分管领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政法委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政法部门代表,共计30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三年多来扬州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三年多来,扬州市坚持把法治城市创建作为一项战略工程,作为“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法治文化名城、推进公权力规范和制衡、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有力措施,使城市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法治县(市、区)创建率达66.7%,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为89%,均位居全省前列。扬州市在奋力夺取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的基础上,以全省前列的优异成绩先后创成全国、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从而成为全省唯一集两个法治建设“国字号”荣誉于一身的省辖市。
谢书记在会上强调,全市要以荣获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为新起点,保持争先进位的精神状态和创新创优的工作势头,不自满、不懈怠、不停滞,以建设人民满意、社会公认的法治名城为目标,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法治扬州建设,努力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谢书记从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坚持全民守法四个方面对扬州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扬州市纪委等33个“2012年度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市中院民一庭等十个全市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广陵区法院副院长郭祝山等全市第二批十大法治人物和事件受到表彰。市检察院、邗江区和市国土局作了大会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