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以“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为主题的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暨第三届金融检察论坛在南京召开。
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主旨发言时表示,近年来,江苏大力推进“金融强省”建设。截止2012年底,全省金融业资产总量达10.1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45家。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我省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在不断增加,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也不断出现。江苏检察机关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以及骗取贷款等犯罪活动打击力度,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协作配合,明确案件执法标准,形成打击合力。2012年全省共提起公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73件1756人。
为使全省检、法两院在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上形成了合力,进一步打击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省检察院与省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管辖、证据要求、定罪量刑把握、涉案财物处置、矛盾化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金融领域职务犯罪218人。其中100万元以上的22人。结合办案认真开展金融领域矛盾风险排查研判工作,加强对金融领域多发性犯罪的分析,及时发现案件背后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和社会矛盾,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徐安强调,省检察院针对近年来全省办理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进行分析,专题向省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得到了重视,省政府有关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强防范工作。省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省证券监管办公室、省保险监管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金融从业人员违法违纪情况,研究预防对策。
据悉,来自全国检察机关、金融监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近80人出席此次会议,他们就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制、投资者权益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界分等进行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张德利,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等出席会议,并为第三届金融检察论坛征文获奖作者代表颁奖。年会还审议通过了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及部分理事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