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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贯彻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大会精神
2013-08-08 08:3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8月6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指出,检察机关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江苏进一步落实,为江苏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作出新贡献。

  徐安指出,推进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检察机关应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处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就医就学、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及时性,切实防止该移送司法的不移送、该打击的不打击、该处理的不处理等问题发生。

  徐安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促进公正司法多做贡献。要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科学、合理的检察建议,推动立法,促进社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纳入法治化管理。尤其要针对外来人员轻微犯罪的管护教育、社区矫正监督等问题,加强调研,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效。

  徐安要求,各级检察院要严格内部管理和自身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有选择性办案,切实解决有案不办、有案乱办的问题,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解决好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始终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享有平等幸福的生活。(作者:宋世明 李崇闽 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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