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常州市、徐州市、扬州市、无锡市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目前,我省有3个省辖市、16个县(市、区)获得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有10个县(市、区)获得法治江苏建设示范县(市、区)、56个县(市、区)获得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有国家级民主示范村74个、省级民主示范村和社区4759个,有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234个,省级公正司法示范点126个。
自2009年全省部署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各地坚持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实践、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惠民利民、完善创建格局,法治保障和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从2010年的84.53%稳步提升到2012年的87.4%,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法治城市创建融入经济发展全局
省委、省政府对法治江苏建设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江苏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要求。在探索法治江苏建设的进程中,坚持把法治城市创建作为重要抓手,2009年省委部署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法治城市创建考核办法和评比标准等一系列指导文件。
各市党委、政府将法治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素质、推进城市科学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战略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总体规划,列入目标考核。南京市将法治建设作为统领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三大保障性工程之一,出台了实施法治建设工程意见。无锡市坚持把法治作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法宝之一,率先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苏州市委、市人大分别作出关于建设法治苏州的规划和决议,提出到2015年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城市先导区。扬州市把法治扬州列为“幸福扬州”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建设法治文化名城目标。
各市还把发挥法治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服务保障作用作为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连云港市组织开展法治服务保障沿海开发“护航行动”,与1.3万余家企业建立警企挂钩和法律服务网络。南通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以法治理念、法治手段引领社会管理创新,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33个,及时把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管理制度。镇江、淮安、泰州、宿迁等地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集多元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公共权力运行
规范制约公共权力,关键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各市把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一项首要任务。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去年全省共实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678件,一些重大项目因稳评存在风险被取消或暂缓。常州市委、市政府规定凡出台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等政策规定,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镇江市利用电视、网络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会议进行现场直播或录播,促进了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省82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94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被确认为2012年度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三年来苏州市政府削减行政权力1716项,削减率为21%,实现了政府权力“瘦身”。盐城市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促进了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显著提高。
各市司法机关重视加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建设,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执行救助等司法救助制度基本建立,三项救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弱势群体正当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面推行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3个省辖市依法确认的行政权力全部实现了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省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65%,比上年提高了6.13%。泰州市在首创基层执法评议基础上,探索推行高港区“村民直评村官和民生部门、基层直评区级机关和镇街党政领导班子、‘两代表、一委员’直评四套班子”三大直评活动,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南通市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和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经验均被推广为法治江苏建设的“样本”。徐州市健全完善法治问题建档分析、听庭评审、案件评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一对一”定期通报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三年来,全省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未发生因办案不公不廉而引发的重大事件,未发生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当不妥而导致的群体事件。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精神
深化全民学法,繁荣法治文化,努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成为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一大亮点。
各地坚持把深化法制教育、培育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城市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推进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活动制度化,各市制定并实施了领导干部述法考核、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办法。深入开展面向社会各界和基层职工群众的“法律六进”、“12·4”宪法宣传日、周末法治广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矛盾、履行义务。
各地结合城市文化特点,建设了一批富有特色的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长廊、农家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80%以上的区建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展馆(活动中心)、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目前全省建有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2239个,获得省、市表彰的法治文化示范点235个,常州、南通、徐州、泰州、连云港市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市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无锡法治论坛、扬州法治文化名城、海安法治文化节等已成为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动民生保障
法治惠民工程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的关键举措。各市坚持把惠民利民作为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了实事项目征选、公开、督查、报告、奖惩等机制,自2009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法治实事项目7886件。南京市首创法治实事工作机制,推动了此项工作在全省普遍开展,并上升为制度性“规定动作”。苏州市连续多年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系列活动,成为法治苏州建设的重要载体。
各市紧紧围绕“维护权益、保障民生”组织开展法治实事工程,积极推进法治为民服务阵地平台建设,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扬州市通过实施法治服务实事工程,在全市普遍建立了县级法治中心,积极提供法治服务。淮安市通过法治实事工程,建立健全了各级法律维权中心,为群众维权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徐州各县(市、区)在乡镇(街道)、社区分别创建了“居民法治之家”“居民问政问事栏”等多种民主自治形式,群众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运行顺畅,有效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此外,还涌现出“如皋法治驿站”“六合农民议会”“海州三会治村”“睢宁公民诚信档案”等一批各具特色、贴近基层的法治服务平台,成为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化解矛盾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