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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机关规范执法三年目标锁定十个100%
2013-07-04 09:45:00  来源:江苏公安网

  江苏省公安厅近日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江苏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3—2015年度工作规划》,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实现两个100% 

  到2013年底,实现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执法办案功能区规范建设覆盖率100%。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及省厅规范标准,接待区、办公区、办案区和生活区规范设置和管理,覆盖全部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基层执法单位,户籍(办证)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讯(询)问室、证物室、档案室等设置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安全要求,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到2013年底,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成率100%。

  为满足局机关业务警种及基层所队办理区域性、团伙性、系列性案件工作以及涉案财物集中规范管理需要,按照统一设置、规范管理、集约高效的原则,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全部建立执法办案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规范执法办案和涉案财物管理,提高基层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2014年实现六个100% 

  到2014年底,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对于市、县公安机关及所属派出所、交巡警、消防、边防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到2014年底,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况外,警情、案件网上规范流转率100%;电子笔录等主要证据上传率100%;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率100%;涉案财物入库率、规范处置率100%;案件受理办理进展情况告知率100%。

  充分发挥江苏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优势,深化大平台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全程录音录像、执法告知服务系统规范应用,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执行力和执法行为日常管理,注重常态运行、规范操作,强化细节提升、习惯养成。按照“执法信息进平台、审查人员进场所、涉案财物进系统、审核审批进流程”的要求,实现对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2015年实现两个100% 

  到2015年底,县级公安机关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领导,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法制民警、法制员100%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全省公安机关立足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与执法技能提升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以领导干部、所队领导、业务骨干为重点,全面提升全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到2015年底,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指令签收、反馈、整改率达到100%。

  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应用,以“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用措施、在审人员、在手财物”为重点,强化对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制员、所队领导、审核监督部门对执法过程实时动态监管职责,强化执法问题网上预警、反馈、整改功能,切实做到执法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警在先,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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